学术自由政策

引言

学术自由是任何学者和学术机构的核心权利。学术自由是指在学术范围内对某一课题进行公开与多角度的讨论。世纪大学有道德与法律上的责任通过学术自由来发展学生们的理解与学习。

这项权利将受到世纪大学的保护。

学术自由具体涉及学校教职员工、研究学者和学生的自由,包括言论、写作和表达思想的自由,不受不合理的限制。学术人员与学生的评判标准应是他们在知识与专业上的投入,而非个人信仰与政治或宗教观点。 世纪认为学术自由的限制会影响到知识与专业上的成就。因此,世纪保证教职员与学生们可以在一个自由的氛围中学习,分享他们的想法,研究任何感兴趣的课题,并在他们所选择的领域中公开发表演说。世纪大学学术自由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学与学习,利用一切手段来支持大学课程中教育理念的最佳发展。世纪鼓励多元化的教学与学习方法,其中包括了帮助学生们在自主的信念与思想自由的环境中工作与学习的计划。

政策所有者与监督:

DVC (学术)

DVC 学术办公室是负责审查、教育和推动本机构遵守该政策的指定办公室,由一名指定官员负责监督整个组织的相关事宜。

政策声明
  1. 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由持有和表达意见和想法,发展和推进新的概念和建议,提出各种观点,而不会面临失去特权或工作的风险;
  2. 使教学人员和教职员工能够在不受任何歧视或压制的情况下履行其职责。
  3. 在教学标准和教学方法方面,允许学术界有计划地管理自己的活动,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进行教学,并遵守公认的专业原则。
  4. 维护有效、无害和支持性的学习环境,在与学生的关系中营造公平公正的氛围。
  5. 学术自由包括学术人员决定其教学方法和维持学术标准的双重特权。这意味着学术人员有自主权选择如何传达课程内容,同时也要对教学方法的成效负责。这种自由与责任之间的动态互动构成了世纪大学致力于营造一个健全与激发智慧的教育环境的基石。
教职员工的责任:
  1. 教学与研究:教师有义务履行其教学和研究职责。教员必须发展和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在传授知识时自愿遵守自律和判断。作为教师和学者,教职员工应切实发挥作用。他/她应确保课程学术内容的传授,并促进法治、人类自由、相互尊重以及对不同信仰、信念和观点的宽容等基本价值观。他/她应避免宣扬极端主义意识形态或恐怖主义,或为其提供平台。
  2. 学生们 在师生关系中,学生有权在相互尊重的环境中受到公平对待。教师不得以学生的宗教、肤色和信仰为由拒绝教授任何学生。教职员工不得因宗教、种族、肤色、残疾或任何其他原因,利用其作为教师的权力对学生进行不当处理、骚扰或歧视。教职员工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促进学生诚实的学术行为,并确保对学生的评估反映出他们的真实表现。学生应受到保护,有权提出质疑或发表不同意见,不得因持有相同观点而受到训斥。
  3. 课程 学术自由仅限于大学同意的价值观和实践。教师应确保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讲授课程内容。他们可以自由地讲授自己的课题,而不会出现课程委员会指定的课程中未包含或未批准的干扰性材料。任何课程的审查和修改都将提交给大学课程审查委员会,如果是重大修改,还将提交给研究委员会。
  4. 大学责任: 大学应保护和促进学术自由,允许教师和学生进行探究、研究、教学或公开评论,只要这些活动不违背我们的政策、立场和法律,并且不会对任何一方造成伤害。世纪大学承认观点的多样性,以及在大学校园与公共媒体上合法表达意见的权利。这项承诺反映出世纪大学致力于营造一个开放的讨论环境,同时也维护我们机构价值与法律义务的完整性。

本政策全文可通过世纪员工门户网站查阅。

政策创建于 2022
审查政策的日期 2023